发布时间:2019-11-09 11:30:33作者:
财政体制改革是进一步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突破口,如何推进江门的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提升财政保障能力和水平?江门给出的答案是,在健全强化财政体制机制上下功夫,积极研究调整完善江门财政体制、大力推进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深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一是从三方面调整完善现行财政体制
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市与各市(区)财政管理体制,解决财政体制碎片化问题,增强激励导向,充分调动各市(区)发展积极性。这为江门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推动财政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指明新方向。
为提高江门发展的平衡性和协调性,增强体制改革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市财政局聘请了国内知名团队和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专家,组成课题组开展专题研究,形成了《江门市财政体制改革研究报告》,为江门财政体制改革提供技术支撑。在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完善江门财政体制进一步分析研究,形成了改革总体思路,做好数据测算,草拟了相关财政体制调整方案。
据介绍,体制调整方案主要从三方面对现行财政体制进行调整完善:一是在保障全市统筹发展需要的基础上适当下沉财力,降低各市(区)上缴统筹发展资金比例,增强各市(区)发展能力;二是以激励原则为导向,实行核定基数,统一定率递增上解,超收奖励返还,调动各级发展积极性,促进加快发展;三是完善配套措施,加大对全市性重大项目、跨区域项目的支持,推动重大项目落地,均衡区域财力水平,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本次体制调整后,近五年内,市本级财力基本固化,新增财力较少,市本级财力要优先保运转、保重点,市直各部门要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一般性经费增长,合理安排市本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增长,原则上,除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外,一律不增加市本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二是推进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
为落实中央和省的部署,加快构建大财政、大预算、大债务财政发展格局,坚持问题导向,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江门出台了《关于深化市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
一方面,江门明确“一个主体”,压实部门责任,强化一个专项由一个部门负责,业务主管部门全面负责本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制定分管资金分配使用方案,对资金安排、支出进度、绩效、安全性和规范性等负责。同时,实行两级联动,推进市县改革。江门还建立“三项清单”(市级专项资金项目清单、财政参与分配项目清单、部门保留审批项目清单),按照清单分别设立审批权限和流程,推进简政放权,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另一方面,江门做到“四个提前”(项目储备做到提前谋划、提前细化、提前报批和提前启动),做实做细项目库,强化项目绩效目标管理,着重发挥项目储备在部门预算编制和中期规划的基础性作用,推进预算编制更加精准、科学,多措并举加快支出进度,发挥资金实效。
此外,江门建立健全督办考核机制、完善资金统筹使用机制,完善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机制,实施全面绩效机制,健全专项资金管理等配套机制,强化风险防控机制,健全内部管理等机制,确保改革落实到位。
据了解,2019年市直部门超过70%的项目提前报批分配到具体的使用用途方向(二级项目),接近50%项目提前细化到三级项目,到今年6月底,基本上所有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分配完成,比往年有较大提升。
三是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推动乡村振兴
江门是农业大市,是全省乡村振兴综合改革试点市之一。为探索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2018年,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江门以推动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为突破口,先行出台了《关于江门市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支持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2019年,江门进一步深化改革,在“大专项+任务清单”的基础上,探索“大专项+重点项目+任务清单”管理模式,选准项目,强化预算编制,形成“资金未动,项目先行”的良性工作机制。同时,将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工作列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也作为江门做好“六稳”、推进省委巡视整改落实的一项具体工作。当前,江门市县两级均已成立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参与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市本级制定了《江门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按照“两个50%”,赋予市(区)“三个权利”,加大市(区)资金使用自主权。各市(区)参照省市做法,研究制订本地区实施方案。同时,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从2018年起,江门以推动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为突破口,创新资金保障,从市县两级每年的土地出让收入中拿出5%至10%的资金,用于支持乡村振兴工作。2019年市本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和新增投入资金,以“大专项+任务清单”模式,下达给各市(区),由各市(区)统筹使用,用于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涉及市统筹整合资金的部门共13个。
此外,针对基层反映涉农资金支出慢、层层加码等问题,财政、农业农村、发改、审计等部门组成调研组,深入县镇村三级开展专题调研,并在调研基础上,重点围绕乡村振兴有关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投资评审、报账制等难点痛点,研究制订《关于加快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市(区)加快资金使用。市财政局还会同市主要牵头部门加强对各市(区)和市直用款单位督导,建立定期(每月)报送机制,及时掌握支出情况,对支出进度不理想的市(区)、市直用款单位进行约谈。
四是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早在2008年起,江门就推进财政绩效管理,经过多年改革、完善,目前已形成“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运用”的“五有”体系。
据介绍,从2008年试点项目到2019年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预算项目均纳入绩效评价管理范围,江门市本级预算绩效目标评审范围和金额呈跨越式发展。按照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以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财政部门正在全市范围分步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着力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将部门和单位预算收支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今后,将稳步推进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和绩效评价工作,同时还将开展对各市(区)财政管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开展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抓好事前、事中、事后三个关口,编制2019年预算时,开展了40个项目绩效目标重点评审,163个项目常规评审。年度执行中,分别在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结束后开展绩效跟踪。继续做好绩效评价,落实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常态化机制,完成105个项目2018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并以“市级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为试点,开展转移支付绩效评价工作。推进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2018年起,江门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现行四本“预算”全部纳入绩效管理范围。同时,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作用,分别在2015年、2018年通过两次政府采购,每次选取10家机构,参与江门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初步建立了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库和专家咨询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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