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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2018年11月份开始实施的财税法规

发布时间:2018-11-03 09:29:54作者:

       中央法规:

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

国务院印发《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从2018年11月10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为进一步简化税制、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对部分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率进行调整。自11月1日起执行。

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9月30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自2018年11月1日起,降低1585个税目的进口关税。至此,我国关税总水平将由上年的9.8%降至7.5%。

关于降低部分商品进口关税的公告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适应产业升级、降低企业成本和群众多层次消费等需求,从今年11月1日起,降低1585个税目工业品等商品进口关税税率。至此今年以来已出台降关税措施预计将减轻企业和消费者税负近600亿元,我国关税总水平将由上年的9.8%降至7.5%。

关于试点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登记业务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发布《关于试点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登记业务的公告》,自11月1日起,纳税人在浙江省(含宁波市)、广东省(含深圳市)、重庆市、甘肃省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时,税务机关不再打印、发放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