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所需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2.国税、地税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各1份三证合一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3.审计年度12月全套报表复印件1份(含现金流量表)
4.审计年度12月31日库存商品盘点表(即期未余额)盖公章
5.审计年度12月31日现金盘点表盖公章
6.审计年度12月31日银行对帐单复印件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盖公章
7.审计年度12月31日的股东购成情况和验资报告(实际出资情况与验资报告不一致的请在验资报告上注明并提供工商变更证明)
8.公司章程和上期审计报告
9.往来单位明细表(用电脑打印盖公章),金额较大的可能要提供对方单位询证函或复印发生时的往来单据。
10.审计年度固定资产及折旧明细表
11.收入、成本及费用等科目的总帐、明细帐(特别是费用多栏明细帐)要结出全年累计数
12.有银行借款的或其他大额合同项目的应提供相关合同
13.审计年度会计帐簿和会计记帐凭证,全年会计报表(含原始凭证)
注:以上资料除最后一项资料审计完后退还企业外,其余为会计师事务所留底存档。复印件应有“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