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ass.name--]

行业资讯

关于最近疫情所得税推迟缴纳以及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

发布时间:2020-05-09 17:00:00作者:

 突入其来的疫情给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带来沉重打击。中小企业如何度过“至暗时刻”,成为国民经济复苏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为了给中小企业减负,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中央到地方相继出台政策,减免房租、延期纳税、缓缴社保、返还失业保险、降低融资成本……

 

根据新华社报道,5月6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支持复工复产和助企纾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汇报。会议推出和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加大稳企业保就业力度。其中“允许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所得税”成为三项会议要求之一,备受瞩目。

在平时也有延期缴纳税款业务,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以提出申请,省一级的税务局批准就可以延期3个月缴纳税款,但审批比较严格。所以在过去,很少有企业申请所得税延期缴纳税款。疫情期间,申请延期缴纳的企业有所增加,其中不乏小微企业。 5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的新要求,其实意在放宽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批,帮助企业增加现金流,这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但这或许还会有文件或者细则进一步指导落实。

企业增值税有多种缴纳期限的规定,但是执行过程中一般按照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申报,一般纳税人按月申报。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到的,对于疫情相关的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行业的增值税免征,此前已经有了文件要求。此前的要求是从今年1月1日开始免征增值税,但截止日期依疫情形势而定。这次再提延长免征时间,其实也是为了企业更好助力疫情防控。

据了解,在今年新出台的多项税费优惠政策中,自2020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上述优惠政策适用的截止日期将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同时,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业复工复产,便利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办理申报纳税事宜,今年税务总局多次延长申报纳税期限。税务总局在连续延长2月份、3月份、4月份申报纳税期限之后,综合考虑疫情影响和“五一”假期安排,在全国范围内将5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5月22日。

“疫情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影响远未结束,整体经济运行还没有完全恢复到疫情前的水平,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因其风险承受能力较弱,是受疫情影响最重的行业群体。”中国财政学会绩效管理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表示,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继续延缓缴纳所得税,是减轻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收负担最直接最有效手段,等于政府通过延缓征税政策直接让利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有利于加快其恢复经营活力和抵御风险能力。

张依群认为,我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分布广泛,遍布街道社区,多是从事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服务类生产经营项目,和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快递服务、生活服务等纳税人一样,继续给予其延长免征增值税时间,既可以提升疫情防控物资保障能力,又可以有效满足居民日常生活品和服务供应,起到活跃区域经济、刺激带动消费、保证基本就业、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的作用。